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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虐猫 后果怪严重的_全球微资讯
来源:香港经济导报社     时间:2023-06-03 01:27:13

今天,香港又出现了一则有宠物主因涉嫌残酷对待动物而被捕的新闻。

港媒报道截图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闻指,大厦保安于5月31日早上发现两只猫尸倒卧路面,怀疑从高处堕下报案,警方指,昨日早上接获保安员报案后,到慈乐村乐旺楼对开,发现两只猫的尸体,猫尸之后由相关机构带走处理。警方经初步调查,昨晚7时许在黄大仙拘捕一名57岁女子。

而这样的新闻,在香港可以说层出不穷,不胜枚举。

小编先举一个,就在日前发生的,很好理解的例子。

在近日爆出的一篇新闻中,一名44岁持双程证的无业男,因家中幼猫先抓伤了他17岁的儿子,后来又抓伤了他自己,他盛怒下在家中将猫掷在地上致死。验尸报告显示,家猫多处骨折和出血,部分脑部外露。

因此,这名男子也在5月2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2个月2周。裁判官香淑娴判刑时指,猫会抓人很正常,不见得被告有严重伤势,被告被抓时松开手便可,毋须大力掷它落地。

以上这种清晰明了的案件,大家应该很好理解,但大家或许不知道的是,在香港,有时候 由于“疏忽照顾”而导致宠物遭受不必要的痛苦 (比如让动物得了皮肤病),同样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案例:被指疏忽照顾5唐狗致皮肤病 拯救遗弃宠物中心负责人否认控罪押明年再讯

2022年底的一则新闻指,慈善团体拯救遗弃宠物中心(RCAP)负责人黄慧贤,涉嫌因与另一名前董事发生争执,导致其疑似疏忽照顾狗场内其中5只唐狗,让5只狗狗出现皮肤问题而被起诉,虽然在这则旧闻中,黄慧贤可以获准保释外出侯审,但她需要交出1,000元保释金,此外期间不得离开香港、需居住在报称地址,不得接触控方证人等。

此外,在香港,就算你既没有残酷对待动物,也没有故意“疏忽照顾”宠物,但宠物若因为主人没有封窗而摔死,不管主人最后是否会被判罪,首先可能会被逮捕及检控。

案例:湾仔轩尼诗道飞猫击中平治 女子涉虐待动物被捕

今年5月13日上午,湾仔轩尼诗道187号就发生了一起猫咪坠楼事故,猫咪坠下后击中了驶经的平治房车,后当场死亡。

女猫主事后到场了解,并与男司机交换联络方法,承诺赔偿。但警方还是将案件列作虐待动物处理,拘捕了一名女子。

不过在小编翻阅大量案例后,发现事情甚至开始变得有点,“超出想象”。

比如,在香港,因残酷对待动物被量刑, 这动物,甚至不一定需要是哺乳动物。

知识补充:

根据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残酷对待动物使其受到不必要的痛苦,一经定罪,最高刑罚可处罚款20万港币及监禁3年。而“动物包括任何哺乳动物、雀鸟、爬虫、两栖动物、鱼类或任何其他脊椎动物或无脊椎动物,不论属野生或驯养者。”

案例:香港理工大学博士 因用盐弄死三只蜗牛被捕

2021年8月16日,一名26岁的理大博士生在尖沙咀区被捕,虽然他获准保释,原因就是,有市民于当月4日,在尖沙咀加连威老道一个水池附近,发现数只蜗牛怀疑被人洒上大量盐分致死,于是报警。

油尖警区动物罪案警察专队主动调查案件,经深入调查后,以涉嫌残酷对待动物拘捕了这名男子。

港府其实对保护动物相当重视

据悉,香港警方已于全港22个警区设立“动物罪案警察专队”,专门处理当区的残酷对待动物个案。于2014至2018年,警方每年接获残酷对待动物的案件数字平均近80宗,在2018年甚至达105宗。但透过警方多年来的努力,目前案件数字已回落至平均每年60多宗。

图为香港海关在文锦渡管制站侦破的一宗走私动物案件中发现的怀疑走私幼犬。(香港政府新闻处图片)

所以,如果大家在香港有养宠物,一定要好好对待它哦。

(编辑:沈雨青)

本文为香港《经济导报》新媒体文章,

如欲转载请私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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